公司是否可以用最低服務年限條款與離職違約金綁住員工?公司實施各種變形工時要注意哪些差異?HR工作者除了得熟悉勞基法以外,還得釐清哪些勞工法令才能夠更掌握全貌呢?公司哪些措施或政策在實施以前,應先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呢?在女性員工請完產假後隨即安排夜間輪班制度,是否會觸法呢?小編試著透過各式問題,彙整從法律面的角度去提供一些方向,以利協助各公司避免踩到法律紅線。
Q1:公司可以用最低服務年限條款與離職違約金綁住員工嗎?
Ans:
公司是否可以用最低服務年限條款與離職違約金綁住員工?公司實施各種變形工時要注意哪些差異?HR工作者除了得熟悉勞基法以外,還得釐清哪些勞工法令才能夠更掌握全貌呢?公司哪些措施或政策在實施以前,應先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呢?在女性員工請完產假後隨即安排夜間輪班制度,是否會觸法呢?小編試著透過各式問題,彙整從法律面的角度去提供一些方向,以利協助各公司避免踩到法律紅線。
Q1:公司可以用最低服務年限條款與離職違約金綁住員工嗎?
Ans:
績效評核制度在企業管理領域運作中,相信運作多年下來是很多公司的痛,也是不少人力資源工作者的痛,尤其當執行多年後回頭去檢視省思,績效評核制度的結果到底是提升績效還是摧毀績效?績效的強制分配是促進團隊合作還是摧毀團隊合作?是提升團隊凝聚還是摧毀團隊凝聚?是激發創新文化還是摧毀創新文化?為何Microsoft、Google、Linkedin 、Adobe、GE、Twitter、Facebook等國際企業在這十年中陸續捨棄傳統的年度績效考核制度,而改用了新層次的OKR(Objectives & Key Results)方式來運作?小編嘗試整合OKR的基本認知、釐清其與KPI 的差異、常見迷思與挑戰,帶領有興趣的讀者一窺究竟。
一、OKR的基本認知
Q1:日薪制員工於工作期間發生職業災害,職災醫療期間是否需要給予薪資?
Ans:
Q2:自殺屬於故意犯罪行為,勞保是否仍有給付?
Ans:
Q1:休息日採核實計算,若員工原答應公司於休息日來趕工一天,但當天來工作二個小時後突然因身體不舒服請病假,是否只要給付兩個小時的工資?
Ans:
Q2:論件計酬勞工沒有假日工資,因此不適用一例一休?
Ans:
企業要進行人才管理(Talent Management),絕非採一視同仁方式運作,而是要進行所謂的「差異化管理」;換言之,當組織無法進行差異化管理,就不易落實人才管理。人才管理的主軸應分為「關鍵職務(Key Position)」及「關鍵人才(Key Person)」 兩個面向出發,前者是以職務為出發點的思考,後者是以人為出發點的思維,而我們常聽到的「接班人計劃(Succession Plan)」其實就是為了關鍵職務而作準備,而關鍵人才則是涉及人才界定、留任與人才儲備概念。小編分別就關鍵職務、關鍵人才說明如下:
一、關鍵職務
如何界定哪些職務是關鍵職務?
如何界定關鍵職務,可從藉著思考「哪些職務出缺後會出現嚴重衝擊與影響」,以及「出缺的高風險性」的兩個交集推導出(見表1)。一般來說,接班人絕非僅是侷限在接領導人(總經理或董事長)的班而已,從組織圖來看,多半是由上往下逐層檢視,譬如總經理、財務長、技術長、資訊長、風控長、人資長、副總、協理、總監層級均可能為關鍵職務。
前陣子參與人力銀行所舉辦Be a Giver社會公益活動,針對初入社會職場新鮮人所提供的履歷進行健診,由雇主端的角度出發給予新鮮人履歷呈現上的回饋與建議。過程中發現每位年輕求職者都不免出現一致性的問題,這個問題就是「履歷未提到應徵該職務所需的關鍵字」(不過回想當初剛踏進職場時何嘗不是如此)。關鍵字是什麼意思呢?又如何在履歷中去提升與關鍵字的聯結性?
一、釐清職務的關鍵字
求職者在應徵工作職務前,可先思考應徵這個職務所需的「關鍵字」為何並聚焦在這些關鍵字上。嘗試換位思考下,如果你是企業主,你會希望這個職務的應徵者具備什麼樣的能力、特質或潛力?譬如:
員工關係(Employee Relations,簡稱「ER」)在不少高科技公司的定位常會被定位在活動舉辦的層面,惟實際上員工活動的舉辦僅是員工關係中四大層面中(員工關懷、員工活動、內部溝通與多元化管理)的一環,廣義的員工關係甚至涵蓋勞資關係層面(業界作法亦有將勞資關係獨立出來)。小編將員工關係與勞資關係的主要精神與範籌劃分如下圖所示:
一、勞資關係範疇
薪酬設計的方式相當多元,惟無論採用何種設計方式,其設計理念或最終目標終究是「為了吸引、保留及激勵高績效員工,透過保有差異性與競爭力的獎酬設計,協助企業建立高績效文化」。相信每一家企業都希望給予高績效員工支付市場上最有競爭力的薪酬,但困難的往往在於企業是否有足夠的資源去支付這些成本,並同時確保企業產品與服務的競爭力。
整體薪酬=基本工資(本薪)+固定獎金+變動獎金+津貼+福利
迷思一:教育訓練追求速成,總期待「立竿見影」的成效
沒有人天生就是專家,專家是透過不斷的演練、學習與訓練所養成。也許,教育訓練不是萬靈丹,不是上完幾堂的管理訓就變成管理大師,也不是上完幾堂的技術訓就可謂之技術頂尖,但不是因為不是萬靈丹,就不重要,教育訓練的重要就跟小朋友定期吃三餐一樣,我們無法期待小朋友每食用一餐就長大一吋,但無形中他們其實就是會長大茁壯。員工培訓是企業經營的長期計畫,為企業長遠發展之基礎,無法一蹴可及,想要員工變的更專業與持續精進,教育訓練是奠定基礎的重要基石。
迷思二:擔憂教育訓練是幫別的公司做培訓,砍成本先砍教育訓練預算
「不斷被要求增加招募渠道」應是人資招募圈中常會被耳提面命或被要求著手努力的重要環節,一個看似合理的邏輯似乎反映著「當招募渠道越多,應徵人數就會越多」,但事實是如此嗎?如果假設一些前提條件不變與資源不限的情況下,答案應該成立,惟在現實上,招募渠道的應用其實與企業經營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因為資源始終有限,企業只有聚焦再聚焦,才有機會成功。
小編擬將業界所運用的招募渠道彙整如下表所示,惟需省思的是公司能投入的資源畢竟是有限度的,故可將主要的招募渠道再依據「用人水池(或投資成本)」與「用人時效性」的高、中、低位置,建構九宮格的招募渠道效益分析,評估公司現況最應優先採用的招募渠道。
在所有的招募渠道中,「員工推薦獎勵」是小編深感具備成效的方式,故特別將之提出討論。不少企業不願意加碼或不認為此是有效的方式,但相對諸多科技大廠或外商,不外乎都將員工推薦獎勵列為重要招募策略之一,其差異關鍵在於「是否看得夠遠」。事實上,推薦制度的設計是「人脈推薦」的重要環結,也是認同公司的一種具體行為,而推薦者基於推薦信用角度,多半也會相對謹慎;再者,人才推薦成本「遠低於」招募開發成本,且有經驗者的被推薦比例也相對較高。也許,有些經理人會主張「公司夠好就會推薦!因此我們應該更致力於讓公司更好才是根本之道」,邏輯合理,理論也沒錯,但現況是「公司更好往往是未來式,現在式是沒有理由非得推薦,但誘因提升,理由就更強烈!」,因此,我們該審思的是,如果今天新人的敘薪彈性都因市場競爭而往上調整,為何推薦獎金仍執著原地踏步呢?
Q1:員工遭公司非法解雇時,爭議期間是否能主張工資給付?
Ans:
Q2:週末未出席公司指派調訓,可否計曠職?
Ans:
不論從事人力資源專業中的哪個功能領域,都不能對勞工相關法令保持距離,因為只能嘗試讓自己與法令的關係更加緊密後,才有機會在公司持續發展之際除了扮演好人資相關角色外,也協助公司誤觸違法的地雷。
Q1:因產業屬性關係,與員工簽訂未滿三年自行離職需於兩個月前提出,違者應賠償損失是否可行?
Ans:
Q2:公司可否因員工未作好交接,不發放工資或離職證明?
我們都知道,在人力資源專業領域,不外乎包含招募任用、教育訓練、薪酬福利保險、人才發展、員工關係、勞資關係、績效管理、離退管理、人員調動、組織管理、多元化及員工健康安全等多元範疇;而策略性人力資源更涵蓋領導力、組織人力結構、組織變革、人才遴選、接班人計劃、多元留才、組織文化等領域。(心理OS…HR要做的事情還真不少...泣) 惟今天想分享的議題,其實是在人力資源這專業領域外,我們仍須不斷提升哪些方面的軟實力及強化哪些重要思維,才能讓我們在Human Resources這領域做的專業及快樂?
然而,為何強調快樂? 因為快樂會讓我們更優秀!哈佛心理學家Shawn Achor曾做過一個國際性的調查,他從48個國家,以225個問題,訪問了27萬5000人,發現職場中最強的競爭力其實是“快樂”。因為「快樂」,能提高客戶12%的滿意度、16%的工作效率,以及31%的企業生產力。
小編認為HR專業以外的能力培養,主要有六項:
(一)Teamwork(團隊合作):
一、留才做得好,自然會產生招募的磁吸效應
二、離職成本相當昂貴且痛,但仍應坦然面對
三、員工的離職原因林林總總,但只有兩點最真實
員工離職及無心工作五大原因排行
No.1:不受尊重
人才管理(Talent Management)的應用在現今「國際競爭國內化,國內競爭國際化」的競爭洪流中,已成為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環節,哪家企業的關鍵人才水準越高,越能使企業從高度競爭中脫穎而出。然而,台資企業在人才管理的執行上仍普遍比不上國際企業的嚴格落實,綜整鄭晉昌教授在「人才管理大戰略」一書所提與王冠軍顧問在公開論壇上所分享之觀點。一般企業無法有效落實人才管理的常見問題有五點: